申请定住者签证

申请定住者签证

所谓定住者,是指“法务大臣考量特殊理由,指定一定的在留期间而予以许可居住的人”。以下是常见的定住者咨询例。

比如“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外国人和日本人离婚或者丧偶时,希望继续留在日本居住的情形

也就是被称为“离婚定住”或者“死别定住”的签证。需要具有以下要件。

  • 在日本有连续3年以上的正常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
  • 有足以维持生计的技能和资产。
  • 具备自由进行日常生活的日语能力,有能力进行通常的社会生活。
  • 有在履行公共义务或申请人被认为会履行公共义务。

正常的婚姻关系・家庭生活,是指作为夫妇一同经营正常的婚姻生活。夫妇分居情形的话,如果被认为有持续的相互扶助和交流,也有可能被认可为正常的夫妇关系。

和日本人再婚的外国人,想要把在母国的孩子作为继子女移居到日本

“继子女”,必须是未成年、未婚的亲生子。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得到签证许可的难度也越大,一般到了高中年龄的孩子容易被认为已经可以自立,这点要注意。
此外,还要审查有关经济方面的状况。除了审查子女来日本后是否有充足的财力进行抚养,也会审查到现在为止对孩子的抚养状况(比如是否曾给子女定期海外汇款生活费等)。

日系外国人申请定住者签证

这种情况以日系巴西人和日系秘鲁人居多。只要是日系外国人,现行法可能承认的可至第3代,甚至根据情况可至第4代都有可能取得定住者签证。
定住者签证没有就职限制,不管什么职种都可以从事。并且申请签证也不关系到学历方面的要求。须通过户籍藤本或者除籍藤本等官方的证明书,来证明是日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