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属滞在签证

申请家属滞在签证

这是取得就职签证或留学签证等而在日本滞留的外国人,为了能和自己所扶养的
配偶和孩子一起生活而申请的签证。

可以取得家属滞在资格的签证范围如下:“教授”、“艺术”、“宗教”、“新闻报道”、“高度专门职”、“经营・管理”、“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调动”、“介护”、“演出”、“技能”、“文化活动”、“留学”。

家属滞在签证的特点是,除了就职类签证以外,对于留学类签证也可以申
请。形象地说,就是可附着于主签证而申请的附属签证。

申请家属滞在签证的要点

扶养者要有扶养配偶和子女的意愿,并且有扶养的实际经济能力,须提出能证明实际收入的资料。如果以要来日本的配偶或子女的收入为依靠的话,则不能申请家属滞在签证。原则上,家属滞在签证是不能就职的,故要审查的是扶养者一方的经济能力。

此外,为子女申请家属滞在签证的话,须审查子女是否属于接受双亲扶养的年龄。一般来讲,随着子女的年龄增长,取得许可的可能性越小。
关于配偶,仅限于婚姻关系存续中的配偶。已经离婚的原配偶不可申请家属滞在签证。
另外,事实婚配偶、同性恋婚姻关系的配偶,虽然根据其本国法律婚姻关系是成立的,但是不能申请家属滞在签证。

关于子女的范围,除了婚生子,也包括养子(普通养子、特别养子均可)、和已承认的非婚生子女(婚外子),可以说在子女方面认可的范围比较广。

容易误会的是,希望本国的双亲来日本的情况。请注意,双亲不属于可以申请家属滞在签证的范围。如果达到了一定条件,有可能通过申请“特定活动”签证而使双亲来日本,不过虽然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但其条件非常严格。

最后必须要特别注意的是子女的签证方面。子女进入大学或者专门学校,如果在留资格由“家属滞在”签证换成了“留学”签证,毕业后因就职尚未确定而不能换成就职签证的情况下,是不能变更成原来的家属滞在签证的。
因为这个时期的子女,已经不是需要接受扶养才能进行日常活动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