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滞在签证
短期滞在签证,大体上分为亲友访问和短期商用两种。
短期滞在签证根据活动内容会发给为期15日、30日、90日等不同期限的签证。但是,在此期间不能从事获取收入的活动。因为最长在留期限也就是90日,所以不发给在留卡。
短期滞在签证要去到位于申请人本国的日本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而不是日本入国管理局。也即是在日本制作申请资料后送到本国,再去位于各该本国的日本领事馆申办。和入国管理局的手续不同,如果出现了拒签的结果,不会向申请人开示拒签理由,并且6个月内不能以同样名目再次申请,所以有必要慎重对待申请手续。
申请亲友访问签证时,须详细说明相互关系,以及提出必要的公证证书,并详细说明在日本滞留期间的行程计划。对这些手续勿因其简单而疏忽大意,建议向专业的行政书士咨询。
资格外活动许可签证
想要从事超出现在所持在留资格所允许范围之外的活动而获得收入或报酬的外国人,须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签证。常见的情形是持有留学资格的留学生,取得资格外许可签证后从事打短工赚钱的活动。
资格外活动许可的要点
- 继续从事着与目前所持在留资格相关联的活动
如果被认为明显是在专门从事资格许可以外的活动从而导致在留目的实际上已经变更了的话,则会被判定为“专从资格外活动”,属于强制退去事由。 - 在被限定的时间范围内从事资格外活动
比如留学生即使取得了资格外活动许可签证,也是限制在一个星期28小时以内可从事资格外活动。因为留学签证是为了学习而来日本,所以只是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而被允许的活动。 - 不在风俗营业法所属营业的店铺从事活动
要注意的是不仅仅指性风俗店,比如弹珠机店或麻将店等,曾有被限制的案例。
再入国许可签证
再入国许可,是针对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出国,并希望再次进入日本的情况。在日本居住的外国人如果没有申请再入国签证而出国了的话,该外国人所持有的签证即失效。如果想要再次进入日本,则必须重新申请新的签证。
如果事先申请取得了再入国许可的话,当再入境登陆日本时则免除通常需要的签证。入国后,原来的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间可以继续。
再入国签证有两种,一种是只限一次有效,一种是在签证有效期内数次有效。所谓的有效期,以目前所定的在留期间范围里,规定以5年(特别永住者6年)为最长有效期。
“みなし再入国”是指,持有在留资格居住在日本、并持有有效护照的外国人,自出国之日起1年以内要再入境日本的话,可以不用申请通常所要求的再入国许可签证(短期滞在和3个月以下在留资格的除外)。
みなし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间为出国之日起1年。但如果在留期间是出国之日起1年之前到来的话,则有效期间到在留期间为止。
特别是没有经过任何手续出国了,而在1年以内没有入境日本这种情形,签证即失效。如果没有重新取得签证的话,则不能再入境日本。
在出国前,如果觉得出国期间比预想的要延长的话,建议预先办理好再入国手续。